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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5-12浏览次数: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市卫生健康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台账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精神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学校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课程体系

(一)推动建立课程体系。各地各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小学可统筹相关课程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或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办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高校要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公共必修课,设置 2 学分、32—36 学时,鼓励开设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加强对教材统一管理。

(二)统筹规划课程目标内容。坚持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分阶段设置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小学阶段重在帮助学生了解自我,适应学校生活,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树立合作意识和心理健康意识,学会合理地表达情绪。初中阶段重在帮助学生加强自我认知,发展学习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积极心态面对学习生活压力,学会管理情绪与行为。高中阶段重在帮助学生开发学习潜能,确立职业志向,以更为成熟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去对待学习、人际交往、情感世界及自我发展问题。大学阶段重在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提升心理调适能力,保持良好的适应能力,树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三)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等多种形式,防止学科化倾向。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应加强心理学知识普及和理论教育,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等方式,丰富教学形式,培育典型模式。各级教研机构要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应向心理健康教育课倾斜。

二、完善宣传普及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广泛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注重利用广播、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组织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朋辈心理支持活动,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

(五)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班团队、校园文体、社会实践、家校共育等,多层次、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建立心理与体育、美育、劳育的协同育人模式,使学生在沉浸式活动中加强心理健康体验。各学校要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

三、强化咨询干预体系

(六)加强咨询(辅导)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提供系统、专业、及时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学校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七)强化预防干预。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跟踪服务。中小学要完善家校共育联动机制,高校要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各学校要完善心理测评筛查方式,优化量表选用,每学年至少开展 1 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筛查力度,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方式,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八)建立心理建档转接机制。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关注学生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家长。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不同学段转换过程中,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及时做好工作衔接与心理追踪辅导,强化学段之间的联动配合。遵循保密原则,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九)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基一厅函〔2015〕36 号)要求,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规范运行使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应安排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1 小时,中学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各高校要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确保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8 小时,有条件的可在校内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2023 年前建设 50 个高校心理健康省级示范中心。

四、健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

(十)加强专兼职教师配备。各中小学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 1000 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解决。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2名。各学校要于2022年前配备到位,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稳定、专业能力过硬。

(十一)建立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抓好专业系统培训,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对专职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对兼职教师开展通识性培训。省教育厅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高端论坛,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督导。

(十二)完善评价保障制度。中小学要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各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每位教师重视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称评聘、推优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高校要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纳入专职辅导员序列管理。

五、构建组织保障体系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党建、绩效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落实经费保障。学校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十四)强化协调联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文明办、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以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沟通合作,建立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平台,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 1 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提高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

(十五)建设省市县三级发展服务平台。设立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升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支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学校(包括高校)或其他相关机构于2022年前设立本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加强软硬件建设,设计开展好各项活动,发挥好区域内的专业指导、辐射引领作用。

(十六)强化学科专业和人才支撑。鼓励高校开设咨询心理学专业,加强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针对青少年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开展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


附件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台账

序号

工作体系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建立健全课程体系

推动建立课程体系

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年底前完成

统筹相关课程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校本课程或专题教育。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2022年底前完成

办好《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长期坚持

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公共必修课,设置 2 学分、32—36 学时,鼓励开设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

省教育厅,各高校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加强对地方(校本)教材统一管理。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防止学科化倾向。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长期坚持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应加强心理学知识普及和理论教育,培育优秀教学模式。

省教育厅,各高校

长期坚持

各级教研机构要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应向心理健康教育课倾斜。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研机构

2022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完善宣传普及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广泛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注重利用广播、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组织创作、展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

省、市、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

门各级各类学

长期坚持

鼓励学生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等组织,开展朋辈心理支持活动,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定期举办“5.25”心理健康日、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建立心理与体育、美育、劳育的协同育人模式。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成

落实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3

强化咨询干预体系

加强咨询(辅导)服务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

成并长期坚持

学校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强化预防干预

中小学要完善家校共育联动机制,高校要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

成并长期坚持

各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 1 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对重点群体加大筛查力度,及时制定干预方案和救济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通过医教结合、医教协同方式,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

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建立心理建档转接机制

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做好分类统计,将需要关注学生的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家长。在不同学段转换过程中,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转接机制。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成

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

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教

基一厅函〔2015〕36 号)要求,全部建立心理辅导室,规范运行使用。小学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1小时,中学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 2 小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建设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确保每天开放时间应不少于 8 小时,有条件的可在校内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

省教育厅,各高校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建设 50 个高校心理健康省级示范中心。

省教育厅

2023 年底前完成

4

健全教师队伍建设

体系

加强专兼职教师

配备

各中小学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 1000 人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教师,酌情增加兼职教师配备。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各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 1:4000 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校至少配备 2 名。

省教育厅,各高校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建立健全培训培养

体系

明确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责任,抓好专业系统培训,在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长期坚持

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对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应进行不低于 40 学时的专业伦理、知识和技能等培训,对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通识性培训。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长期坚持

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高端论坛,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督导。

省教育厅

长期坚持

完善评价保障制度

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纳入各学科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每位教师重视和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长期坚持

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和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的各类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活动等计入教学工作量。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2024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高校要将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纳入专职辅导员序列管理。

省教育厅,各高校

2022 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5

构建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

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党建、绩效考核,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评估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省教育厅

长期坚持

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落实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

长期坚持

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牵头负责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强化协调联动

与文明办、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以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沟通协作和联防联控机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卫生健康部门,各有关部门

2021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等平台,每年对学生家长开展至少 1 次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各级各类学校

长期坚持

建设省市县三级发

展服务平台

设立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省教育厅

2021 年底前完

设立各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022 年底前完成

强化学科专业和人

才支撑

鼓励高校开设咨询心理学专业,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学研究。

省教育厅,各高校

长期坚持

针对青少年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开展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

省教育厅,有关高校

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