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三阶段:1 个星期至一个月内,主要工作是生命安全的维护,包括生命救援、临时安置、危机处理以及需求评估等;1 个月到半年时间,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在安置服务、情绪安抚、赈灾措施、资源协调等;半年到 3 年或更长的时间,主要工作目标是生活重建、关怀弱势、心理重建等。
在第 1 个阶段, 也称为心理急救阶段, 此时心理援助者、社会工作者, 也包括其他援助人员, 如行政人员、 医生、 志愿者等等, 都要以受灾群众生命安全的维护为第一工作目标,在此阶段, 心理援助者、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方法、 工作对象是一致的, 陪伴以及协助衣食住行的生活安置更是心理帮助的重要
方法。
第 2 个阶段, 心理援助工作者多是临时性、 短暂性组成心理援助队进入灾区, 在安置点参与诸多社会工作服务, 以此与受灾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 取得信任,同时运用特定的心理专业方法为愿意接受帮助的人提供心理援助。并且也主动在灾区开展多样性心理工作, 如心理教育、 哀伤辅导等。同时着手建立相对稳定的心理援助机构,主动了解受灾群众需求, 探寻有效的心理援助方法。
第 3 个阶段, 心理援助工作者在灾区逐步建立了稳定的心理援助机构, 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但仍然关注灾区民生, 理解灾区群众整体生存、 生态环境的状况,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所在社区进行生活重建和社区重建。更着手于向灾区群众进行心理重建的宣传, 有针对性地对丧亲者、 致残者、 经济严重困难者等提供系统的心理帮助, 对日益显现的严重心理创伤者提供直接的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