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夯实“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心理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接二级学院工作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接内容
1.指导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心理育人工作方案,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做好二级学院辅导员的心理健康培训工作。
3.协助二级学院做好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和转介工作。
4.协助做好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建设和跟踪干预。
5.协助二级学院开展高质量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二、对接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加强与对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需经常深入对接的二级学院,切实加强对二级学院工作的指导。
三、对接安排
刘小玲:教师教育学院、儒商学院、体育学院
刘晓杰:数学与计算机应用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胡习习:音乐学院、物理与智能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产业学院
刘方:人文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
高瑞:工程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6日